招生简章自学考试
发布时间:2023-07-12 11:02 阅读次数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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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 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秋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招生简章

     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、国家首批“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”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,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、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。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——成都市,现有狮子山校区、成龙校区两个校区。

       办学历史悠久。学校创建于1946年,其诞生与东北大学有直接的历史渊源。抗战初期,东北大学内迁到四川省三台县办学。抗战胜利后,东北大学迁回沈阳,留川师生在原校址上创建了私立川北农工学院。1949年,学校吸纳西山书院,更名为私立川北大学。1950年,学校合并私立川北文学院,组成公立川北大学,迁址四川省南充市,改称川北大学。1952年,以川北大学为主体,合并川东教育学院(原中国乡村建设学院)、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的部分专业,组建四川师范学院。1953年,原重庆师范学院部分系科师生进入四川师范学院。1956年,四川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迁到成都狮子山。1964年,原成都大学(现西南财经大学)数理化三系并入我校。1985年,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,四川师范学院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。

  一、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

    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均可依照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(2014修订)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。

     (二)所有报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的考生(含国民教育在籍生),在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证书时,须在线校验专科学历的有效性,否则不予办理毕业证书。

 

二、招生专业
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
    (一)报名时间:全年接受考生咨询、报名,根据报名时间分春季和秋季两次新生注册。注册时间:春季4-5月;秋季9-10月(截止时间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调整)。

    (二)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

      助学点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华阳双华路三段728号

      咨询电话:028-89119692  18190848464

 

四、考试与考核

    (一)考试分为统考课程和省考课程。统考课程由国家组织考试,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、10月;省考课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委托四川师范大学组织考试,考试时间为每年1月、7月。

     (二)课程免试

     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申请免考相关课程:

      1.全国英语等级考试(PETS)3级(含)以上证书或笔试成绩合格、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《英语二》。

     2.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可申请免考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(课程代码:00018);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可申请免考《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》(课程代码:00051)。

     3.其它自考专业取得的统考课程合格成绩(含已毕业自考专业),可申请免考应用型自考专业相同课程代码及名称的课程。

     4.公共政治课的免考条件参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。

     5.免考课程不减免助学费。

 

五、毕业、授位与证 书

     考生达到学校毕业要求 ,颁发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签章、四川师范大学副署校章的毕业证书。

     本科层次达到学位标准的考生,经本人申请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,可颁发学位证书。

  

六、免责申明

     考生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和证明材料的 真实、正确和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,学校仅负责收集整理学生提交的材料,不负责审核,对材料的真实、正确和有效性不承担任何责任。考生提供的材料如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格,学校将撤销考生入学及相应资格,注销考籍,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。

     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教育部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,则按新政策执行。

      本简章仅适用于24.3次招生宣传,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师范大学所有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